石城案例 不起诉/终止侦查
X某某危险驾驶案——程序辩护结合情理,相对不起诉
当事人信息已作匿名化处理 · 承办:李小敏律师、皮梦清律师
案情简介
发生了什么
2023年12月某日晚,X某某饮酒后驾车,遇交警巡查驶离后被查获,血样乙醇含量114.1mg/100ml。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移送审查起诉。血液酒精含量未达150mg/100ml,是否构成“逃避、阻碍执法”等从重情节存在争议。
案件结果
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后决定不起诉
- 逐帧审查执法记录
- 挖掘程序违法线索
- 听证说理争取不起诉
办案思路
关键突破在哪里
- 1
依托执法记录仪,还原有无“逃避执法”
以时间线梳理跟车、下车检查、带上警车、抽血全过程,论证不存在从重处罚中的“逃避、阻碍执法”,危险驾驶情节属于轻微。
- 2
审查执法程序,筑牢情节轻微依据
发现单个民警执法等程序问题,指出血液检测来源合法性存疑。即使鉴定意见未被排除,程序守法仍是评价当事人行为“防御性”而非“攻击性”的前提。
- 3
情理法融合,听证会上形成共识
结合初犯、认罪认罚、家庭经济依赖及醉驾案件司法政策,在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充分说理,听证员一致认同,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实务提示
本案例相关实务提示
危险驾驶案件要把执法记录仪逐帧看完。程序瑕疵不一定能排除鉴定意见,但可以说明情节是否“轻微”,为相对不起诉提供依据。
案例说明
本案例为真实办理案件;如属团队协作,本人参与相应工作。个案情况不同,既往结果不构成承诺。